游泳 |
簡介 游泳是鍛鍊全身肌肉的運動,適合各類殘疾人士參加,共有自由泳、蛙泳、蝶泳及背泳四種泳式。自1960年羅馬首屆殘疾人奧運會,游泳已正式列為比賽項目。 級別鑑定 殘疾人游泳項目的分級主要為視障、肢體殘疾及智障三類。視障運動員以視力喪失程度分為11、12和13級。智障運動員為14級。肢體殘疾運動員以綜合功能分級,分為S1-S10級(自由泳、背泳、蝶泳);SB1-SB9級(蛙泳);SM1-SM10級(混合泳)。數目越大表示殘疾程度越低。 比賽 所有殘疾人奧運會比賽必須在符合國際游泳聯會(FINA)規格的泳池中進行。泳手因應殘疾程度,在每次比賽只可選擇於跳台或在水中以一手觸池壁出發。全失明運動員在比賽中接近池壁時(準備轉身或衝终點),可由引導員利用提示棒(竹竿一端綁上海綿)輕輕敲擊運動員背部提示。比賽按分級設有男、女子各泳式單項賽事、接力賽和混合泳。比賽項目距離最長為400米,最短為50米。 如欲了解更多,請瀏覽國際殘疾人奧委會游泳網頁:https://www.paralympic.org/swim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