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頁
關於我們
願景及使命
會章
歷史及大事紀要
策略發展計劃
組織架構
贊助人及會長
執行委員會
委員會
秘書處
國際機構公職人員
委員會成員
級別鑑定師
國際裁判
榮譽及獎項
政策
處理投訴政策
免受侵犯政策
職位空缺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 II (Contract)
招標公告
聯絡我們
新聞及刊物
新聞
2025年
1月
2024年
12月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2023年
12月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2022年
12月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2021年
12月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2020年
12月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2019年
12月
11月
10月
9月
8月
7月
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刊物
年報
財務報告
會訊
2024年會訊
2021年會訊
2019年會訊
2018年會訊
2017年會訊
2016年會訊
2015年會訊
月曆
運動項目及級別鑑定
射箭
田徑
羽毛球
硬地滾球
草地滾球
射擊
游泳
乒乓球
保齡球
輪椅籃球
輪椅劍擊
代表隊集訓隊
運動員名單
教練名單
選拔及上訴機制
代表隊集訓隊及培訓發展隊運動員守則
海外比賽安排指引
自費參加海外比賽指引
運動禁藥管制
運動員資助
運動發展及支援基金
運動員教練培訓基金
其他資助
傑出運動員選舉
2023 傑出運動員選舉
FILA 2022傑出運動員選舉
FILA 2019傑出運動員選舉
Kappa 2018傑出運動員選舉
Kappa 2017傑出運動員選舉
Kappa 2016傑出運動員選舉
Kappa 2015傑出運動員選舉
Kappa 2014傑出運動員選舉
Kappa 2013傑出運動員選舉
曾子修紀念獎
2023 曾子修紀念獎
FILA 2022 曾子修紀念獎
成績搜尋器
賽事及活動
殘疾人運動社區及學校發展計劃
殘疾人運動示範及體驗
殘疾⼈運動同樂⽇
觀塘區
訓練班
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
報名及參加者須知
本地賽事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海外賽事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型綜合運動會
殘疾人奧運會
亞洲殘疾人運動會
亞洲青少年殘疾人運動會
香港殘奧日
2018年
2016年
齊撐殘疾運動員
2025年
2024年
齊撐殘奧精英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其他活動
媒體中心
相片
影片
殘運之友
目標及工作
活動花絮
2024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加入我們
會員專區
申請表格
會員登入
捐款支持
搜尋
關於我們
願景及使命
會章
歷史及大事紀要
策略發展計劃
組織架構
國際機構公職人員
榮譽及獎項
政策
職位空缺
招標公告
聯絡我們
新聞及刊物
新聞
刊物
運動項目及級別鑑定
射箭
田徑
羽毛球
硬地滾球
草地滾球
射擊
游泳
乒乓球
保齡球
輪椅籃球
輪椅劍擊
代表隊集訓隊
運動員名單
教練名單
選拔及上訴機制
代表隊集訓隊及培訓發展隊運動員守則
海外比賽安排指引
自費參加海外比賽指引
運動禁藥管制
運動員資助
傑出運動員選舉
曾子修紀念獎
成績搜尋器
賽事及活動
殘疾人運動社區及學校發展計劃
訓練班
本地賽事
海外賽事
大型綜合運動會
香港殘奧日
齊撐殘疾運動員
齊撐殘奧精英
其他活動
媒體中心
相片
影片
殘運之友
目標及工作
活動花絮
加入我們
會員專區
申請表格
會員登入
捐款支持
代表隊集訓隊
運動員名單
教練名單
選拔及上訴機制
代表隊集訓隊及培訓發展隊運動員守則
海外比賽安排指引
自費參加海外比賽指引
運動禁藥管制
運動員資助
傑出運動員選舉
曾子修紀念獎
成績搜尋器
自費參加海外比賽指引
如本會組織派隊參加某項比賽,所有代表隊運動員必須根據本會既有的選拔機制產生。本會將不會接受任何自費參賽的申請;
在本會未有派隊參加比賽的情況下,運動員才可向本會提出申請以個人名義自費參賽;
運動員必須符合本會訂定之訓練要求,並獲得總教練推薦;才可獲得本會考慮申請;
本會只為運動員確認參賽報名,其他安排及費用均由運動員自行負責,一概與本會無關。而運動員不應穿著印有中國香港代表隊等內容的服裝參與賽事;
運動員必須向本會報告(如有)所有與代理商或贊助商所作出的商業協作或責任等,以免抵觸本會、國際殘奧會或有關國際單項聯會的商業安排。
運動員應:
絕不作出任何有損本會及香港名聲及形象的行為;
嚴格遵守當地法律,以免做出任何違法行為;
嚴格遵守比賽單位、國際殘奧會、國際單項總會所訂定的規則進行比賽;
表現良好的體育精神,建立良好的榜樣,並以公平競技的原則參與比賽;
絕不作出騷擾及歧視行為、不可粗言穢語,尊重裁判、對手及觀眾,及注重個人行為;
絕不服用或使用任何違禁藥物;並同意接受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或由該組織授權下進行的藥物檢測程序。根據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的規定,若運動員拒絕接受藥物檢測,將會受到與服用違禁藥物同等的處分;
運動員如有違反上述守則,將會受到本會的紀律處分。
(2009年3月25日修訂)
返回頁頂